第477章 代理火影 (下)-《火影之黑色羽翼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团藏,又是一个难对付的家伙。”水月虽然这么抱怨着,但还是背起了他那伪斩首大刀和香磷,重吾一起向着佐助追去。

    佐助一行四人,以战术队形,沿着森林向木叶赶路的时候,突然在佐助的前面出现一个黑色的洞口,然后面具斑就出现在佐助的身前。

    佐助看到面具斑突然出现,立刻就停了下来,然后向着身后打着手势,紧跟在佐助的身后的是水月,水月看到佐助的手势之后,一边向身后打着手势,一边向着佐助的身边冲去。

    “竟然是宇智波斑。”水月看到拦在前面的竟然是宇智波斑,吓的立即把斩首大刀,拿在身前,小心戒备着。

    香磷和重吾紧接着落在佐助和水月的身后,香磷看到前面的面具斑,心里十分的震惊,“之前完全没有感应到他的存在,好像一下子就冒了出来。”一路上,香磷可是一直在感应着周围的情况,完全没有发现面具斑的查克拉。

    以对方宇智波斑的身份,香磷可是把他的查克拉的感觉,记得非常的清楚,并且设立为最高警觉,一旦对方出现在香磷的感知范围内,香磷会立即感受到的,以香磷的感知范围,就算是在赶路上,没有全力感知,周围几公里范围的查克拉,还是可以感应到的。

    “佐助,你准备到那里去。”面具斑,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“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。”佐助紧盯斑,开口问道,在决定脱离晓的时候,佐助已经让香磷仔细检查过他们身边的所有物品,佐助也用写轮眼检查过了,他们身上应该没有什么监视的物品,可就算这样,在他们刚离开基地,斑就找了过来,就好像晓一直在监视着他们一样。

    “我可是宇智波斑,想要找到你们,实在太容易。“面具斑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好吧,不过我们鹰已经决定脱离晓了,我自己的仇,我会以自己的方面去报。”佐助道。

    “晓可不是你想加入就能加入,想脱离就可以脱离的组织,加入了这个组织之后,在想脱离,唯一的方法只有死。”斑的话语,让佐助这边全力戒备起来,毕竟人的名,树的影,面对这样的人物,在这么小心都不为过。

    “我意已决,想要动手的话,我奉陪。”左手说着右手闪耀着雷属性查克拉,千鸟,随后佐助一个突刺,千鸟刺向斑的心脏。

    “虽然你的实力不错,不过现在还不是我的对手。”面具斑,站在那里纹丝不动,仍由佐助的千鸟穿过他的心脏,连带着佐助也穿过他的身体。

    “这是,刚才我的攻击全部穿透了,这难道就是斑的万花筒写轮眼的能力。”佐助是第一次和面具斑交手,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能力。

    “嗖。”水月的斩首大刀和重吾的重拳此时也出现在面具斑的身前,可是两人的攻击和佐助一样,都穿过了面具斑的身体。

    “这是怎么回事啊,香磷,佐助。”水月和重吾在攻击失败之后,立即退回自己原来的位置,佐助此时也返回了。

    “不太清楚,好像是一种穿透的能力。”佐助沉思了一下,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我也不太清楚,第一次见到这种能力,不过你们刚才的攻击打到对方的身体的时候,我感应到他的查克拉好像消失一下,然后又出现了,应该是一种时空间忍术,把自己的身体转换到异空间里去了。”香磷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不是吧,那我们怎么打啊。”水月叫苦道。

    “肯定有弱点,不可能一直把自己的身体放在异空间。”佐助道。

    “佐助,先不说你要不要离开晓,你之前的事情都没有做好,说实话我对你很失望,看来你还是比不上鼬啊。”面具斑道。

    “不要在我的面前在提那个名字。”佐助冷冷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叫事情没做好,我们已经把八尾人柱力交给你了啊。”水月道。

    “那只是一个分身而已,拥有永恒万花筒写轮眼的你,竟然连分身,本体都看不出来,完全被八尾给耍了,光凭这点,你就比不上鼬,鼬可以一个人就抓住了五尾人柱力的哦”

    “分身,怎么可能,我明明已经用写轮眼确认过。”佐助刚想反驳面具斑的话,突然想起了之前的战斗中,有一次他没有注意用写轮眼确认,或许就在那时,对方用了影分身之类的忍术。

    “那你现在想怎么办,我们重新去抓八尾一次。”香磷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这个就不用了,不过作为失败的代价,佐助你必须在帮我做一件事情。”面具斑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事情。”佐助冷冷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杀了夜无忌。”面具斑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。”佐助吃惊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不要这么吃惊,夜无忌可是鼬的师傅,可是看他这个师傅,为鼬做了什么,什么都没有做,眼睁睁的看着鼬承受了那么多痛苦,眼睁睁看着宇智波一族被灭族,他当初收鼬为徒弟,根本就是为了借助宇智波一族的在木叶的势力,为自己争夺火影的位置做准备。

    看他在木叶这么多年怎么对待你的,就在知道了,他根本丝毫不关心你,你可是鼬唯一的弟弟啊。

    他应该关心漩涡鸣人超过你吧,知道这是为什么吗。”面具斑不等佐助回答,自己接着说道,“因为漩涡鸣人是四代火影的孩子。”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