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之后连续一个月,秦军的枪法有了极大的提高。 枪法好,收获就大。 收获越大,瘾头就越高。 这一天,秦军感觉自己的枪法已经很高,不用赵二娃再教,所以就不太乐意让赵二娃过瘾。 “老赵,你不是吹着你有五六半嘛?” “那枪威力多大?你就用自己的枪,明天带来,我们打兔子!” 赵二娃直接翻了个白眼:“你可拉倒吧!没有猎狗,不要说白天,晚上你都找不到兔子的一根毛!” 秦军无语:“要不然,今天晚上我们去松树林那边的乱葬岗打狼?” “你是说东北边,那片松树林里的狼道?” 赵二娃有了兴趣,不过只是一会儿,他就不再说话。 “怎么了?”秦军有点不明所以,这赵二娃不是很喜欢打猎的嘛? “还怎么了?你看看我这条腿,拄着一双拐杖呢?这样怎么打猎?万一有个事情,我老婆孩子怎么办?” 秦军一愣,接着就笑起来。 “所以,做人还是老实点好。” “不老实,浪过头了,问题会很严重。” “严重到什么程度?以后肯定就是别的男人,睡着你的老婆,花着你钱,还要打着你的娃!” 赵二娃一听就恼了,这也太恶毒了。 不过,仔细想一想,还真就很有可能。 如果他没了,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? 不能想,太闹心! 秦军这小子,是专门捅人肺管子啊! “不要担心,最近我感觉考验已经足够,打算让赵二娃同志重新做人。” 说着,秦军看向赵二娃的那只脚。 其实,在第一次看到赵二娃的时候,他就想着给弄个假肢。 好的,太过精密的假肢,秦军肯定不容易做出来。 但是简单的,能够让他正常行走的假肢,真心不难做。 赵二娃看着秦军,不明所以。 秦军嘿嘿一笑,也不再多说。 他跑到不远处的山坡,把刚才两个人打的麻雀,全都捡起来。 麻雀这东西,是真不长记性。 他们几乎每天都过来狩猎,都不知道打死多少它们的同类,但是每天这里还是会聚集一大群麻雀。 这东西现在属于四害,真不是没有原因的。 其他不说,就说这数量,就让看到的人感到惊讶。 每一次这东西起群的时候,居然可以做到遮天蔽日。 从此可以想像,此时农村麻雀的数量之多。 全部捡起来,数了数,秦军发现今天打的不算多,也就六十八只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