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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商业街上从来不缺少人流。
戚绵这张白嫩嫩的小脸还是很有辨识度的,她想了想,出门前还是换了身洛可可风格的繁琐长裙,再搭配个宽沿的帽子,刚好一低头就能遮住她的半边脸。
只是这长裙多少有些碍事。
戚绵整了整裙摆,这样的裙子在贵族中是非常常见的,穿在她身上就像个精致的大蛋糕似的,花边蕾丝珠宝凡是能堆砌的都堆砌上去了,她有点不太习惯。
“绵绵,你这样穿特别好看。”
跟在她身边的小白倒是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,他黏在戚绵身上都快移不开的眼珠子也让他的话很有信服力。
戚绵抬手拿掉他脖子上的颈圈,和她一起出去逛街的话,还是不要这个比较好。
商业街头像她这样穿着的也有那么一些,这让戚绵放松了一点,而这样穿还有一个好处——
那就是她总能得到店铺老板的优待。
“小姐,我们这布料都是用上等的丝绸做成的,里面缝有独特的防风材质,不但摸起来舒服,用起来也很有效果。”
老板不留余力地推荐着自家的商品,满脸堆笑。
戚绵点点头,她确实要买条毯子,但不是这种外表丝绸的光滑质地。
“这个我要了。”她指了指旁边的一个毛绒绒的毯子,看起来似乎是某种动物的皮毛做成的。
老板连忙点头哈腰地给她拿下:“当然,这是用野兔毛做成的,小姐您真有品位。”
兔毛?戚绵有点尴尬地眨了眨眼,不太敢看身边小白的脸色,但他竟然高兴地翘起嘴角。
绵绵选择了兔毛的毯子,说明她喜欢兔毛,喜欢兔毛就是喜欢兔子,喜欢兔子就是喜欢他。
脑回路非常清晰的小白一下子就将这些东西连串了起来,于是他肉眼可见的心情愉快:“不拿那个白色的吗?这个灰扑扑的不好看。”
戚绵摇了摇头:“不用了。”白兔毛的毯子的确更漂亮,但是她脑海中浮现出冰层下男人的模样来,感觉他和白色不太搭呢,还是深色的东西比较适合他。
“好吧……”小白有点失望的放下了拿白毯的手,不过戚绵已经选了兔毛的,他勉强可以忽略这个让他不满意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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