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与人打交道的学问-《鲜血之座,黑铁之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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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呯呯——哈哈哈哈,一只刚断奶的小菜鸟,居然在这里装老母鸡!”

    坐在不远处桌子边,一名满脸横肉的大汉,忍不住用拳头捶着桌子、跺着脚,笑得直不起腰。

    酒馆里顿时一片哄堂大笑。

    “干!”哈特发出怒吼,从吧台里劈手夺过一只酒杯,转手就甩了出去。

    沉重的木头酒杯如流星飞逝,在大汉的脑门上炸开了花。

    (前文说过,这种给大老粗们消遣的低档酒馆里自然不可能使用昂贵的玻璃杯子,这里的酒杯都是小号的木桶,是那种用一片片木板箍成桶状的样式,结实不结实还是两说,但绝对是个顶个的沉重。)

    酒馆里安静了一瞬间,下一刻更大的声浪涌起!

    “我去,这小子真他吗有种!”

    “痛快,干他,正面上!”

    “好小子,我看好你呦!”

    “这暴躁脾气,老娘喜欢!小子,要不要来老娘的队伍?”这是一位五大三粗的女佣兵。

    哈特一个木杯扔出去,人也跟着急冲而上,那名嘲笑他的大汉还没从晕眩中回过神来,就被哈特一个摆拳打在脸颊上,整个人带着椅子,‘哐当’一声翻到在地。

    “小子你找死!”

    “揍死他!”

    这位被揍的大汉可不是一个人来的,不过哈特动手全无征兆——谁能想到一个刚才还是一副心虚表现的小菜鸟,就因为别人嘲笑了一句,二话不说直接大打出手?

    等到这三名同伴起身阻挡,已经晚了一步。

    不过亡羊补牢、犹未为晚,这不是来不及阻挡了嘛?没关系,来得及报仇就行。

    物以类聚、人以群分,三条壮汉齐刷刷的踢开碍事的椅子,朝哈特扑了上来。

    在酒馆的一个阴暗角落里,两名黑蛇窃窃私语:“真看不出来,小哈特还是个暴脾气。”

    “别光看着,我们要不要先坐过去一点,别让小哈特真被人给揍了。”拉尔夫提醒威尔。

    “且,这算什么,这小子在老酒馆的擂台上把卡斯多德都打得鼻青脸肿,只要不动刀子,他还对付不了这几号人?”威尔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卡斯多德是什么人?那是四级的力量型战士,以赤手搏击论,就算是低阶职业者,在他面前都讨不了好。

    像这种兼任发布任务的酒馆里,有一个不成文潜规则,那就是不许携带武器进门。

    毕竟这种地方龙蛇混杂,往来的都是佣兵和冒险者,大家谁手底下还没两把刷子?

    要是每个人都带着趁手的家伙进来,那一旦打起来那就是血肉横飞的下场。

    先不说酒馆能不能经常承受这样的损失,哪怕是冒险者和佣兵自己,也不希望还没接到任务赚到钱,就先在酒馆里拼命。

    所以,在这种酒馆里打架,潜规则是只用拳头,不动用武器。

    酒馆里桌椅很多,除了一名坐在这张桌子上的大汉之外,另外两人离哈特远了一点,所以稍微慢了一步。

    这名离哈特最近,穿着灰色皮甲的大汉抬手就是一拳,拳头直奔哈特的鼻梁——早就看这小子的帅脸不顺眼了。

    天晓得,哈特的面孔只好说是正常、顶多有点小清秀,距离英俊不说十万八千里吧,八竿子多半是打不着的。

    不过事物是对比出来的,比起这位心生愤慨的大汉,哈特还是可以称得上‘帅哥’二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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