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伊妮莎不是黑森林的本地人,十年前她还生活在温暖的南方,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漂亮屋子,有个幸福的家庭。 每天,阳光会在清晨时分穿透屋子的窗户,金色的光芒照亮漂浮的尘埃,在地板上留下瑰丽的图案。她可以穿着真丝的睡衣,懒懒的躺在松软的被窝里,等着仆人前来伺候。 那时的伊妮莎有漂亮的彩色发夹,有飘逸的波浪长发,有塞满几个衣柜的衣服和鞋子,有一张娇嫩而美丽的脸蛋,还有无数人的宠爱。那怕她只是一个私生女。 可现在有什么? 无尽的北风整天刮个不停,阴暗的天空犹如地狱的穹顶。愚蠢的仆人张着缺牙的嘴,天天在问‘主人,明天就断粮了,我们该怎么办?’ 天知道这十年来,伊妮莎是怎么度过的?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大小姐变成了殚精竭虑的定居点头领,甚至还有个难听的绰号——鲜血寡妇。 就因为她杀了好几个不自量力的男人,把他们的血涂满了自己房间的外墙而已。 伊妮莎的烈焰村断粮了,她本希望用自己的顺从换取班恩教会的帮助。可她很快发现这毫无意义,那些邪神信徒崇信bào zhèng和高压,只会无度的索取,根本不管下属的死活。 这次来暴鼠村,伊妮莎是想向施罗德借粮食。为此她带上了自己历年积累的全部财富,必要时她甚至愿意献出自己——她知道男人对自己的那份蠢蠢欲动。 相比黑森林里和男人一样粗野的女人,伊妮莎对自己的容貌有绝对的自信。虽然她的皮肤不如当年娇嫩,虽然她的嗓音不如少女时轻柔,虽然她的举止也变得蛮横强硬...... 可女人的魅力没有丝毫减退,反而从初绽的花蕾变成盛开的玫瑰。 那怕伊妮莎面带寒霜,男人也会为她倾倒;那怕她目光森冷,男人也会为她迷乱;那怕她被称作‘鲜血寡妇’,男人还是如飞蛾扑火般涌过来。 因为十年前,伊妮莎还在南方时就是公国第一美人,光彩夺目,无人能敌。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呀! 施罗德居然挂了,替代他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。这少年脾气还挺大,气势巅峰之时竟然撂挑子不干,打算收拾东西要回家。 对此突发事件,各家定居点的头领茫然无措,几十号悍勇的冒险者面面相觑。上百号武装侍从更是变成无头苍蝇。它们指挥叫叫喳喳的胡乱议论,一副世界末日要来临的惶恐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