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?看郑歌真没那个意思,常青只好无奈放弃,转移话题,聊起了吃喝玩乐。 郑歌听着,心里感慨。 说到玩,还是这些富二代比较擅长了。 他虽然有钱了,但仔细想想,也就买车买房,提高了一下生活质量。说到吃喝玩乐,就不咋擅长了。 “对了,我约了魔都的几个朋友,准备明天晚上开个舞会,要不要去玩玩?” 常青想到了什么。 “不了,明晚可能还有事。”郑歌摇摇头,一群富二代的聚会,真心没兴趣。主要是玩不来。 “那好吧。” 常青只好点点头,遗憾道:“明天还有几个女明星了,看来兄弟你是没福享用了。” 郑歌哈哈一笑,“你要是能找到两个保留着第一次的女明星,我可能还有点兴趣。” 常青讪讪,处吗? 麻蛋,翻遍娱乐圈,估计也难找到一个。 …… 吃过晚饭,郑歌便起身告辞,回到了家。 常青则去了酒店,坐在床上想了一会儿,拿起手机拨了个电话,“让人接触一下大顺厂的老板,透露出我们有意收购大顺厂的意向。” “好的。” 电话那头应了一声。 挂断电话,想了想,他又拨了个电话,“老爸,我来魔都,见到郑歌了,看情况还好,还挺热情的样子。就是有点小插曲,我要收购的那家厂,竟然是郑歌老家人的厂子……” 他把事情大概的说了一下,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下,说:“你这边该怎么做,继续怎么做就行。和郑歌,保持着基本的交往就行。没事约着喝喝茶什么的,不要掺杂利益。” “知道了。” 常青应了一声。 …… 回到家里,郑歌洗了个澡,坐在落地窗前看了会儿夜景,便上楼去休息了。 接下来几天,风平浪静。 郭顺没再找来。 听孙筱雨那边打来电话,大顺厂被江南市的一家企业收购了。他知道,应该是常青家的企业,对此他也没在意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