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8章 番外六:if(下篇)-《可爱过敏原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乐知时同学,你的翻译腔过于明显了。”宋煜表现得像个严厉的的中文家教,“我早就告诉你,不要通过英译中的诗集和小说学习中文。”

    但乐知时很坚定,没有被他的打岔转移话题,“听得懂就可以。宋煜,你听懂了吗?我很喜欢你。”

    午后的阳光把他脸上细小的绒毛照得半透明,看起来柔软。刚说完,他又抬起两只手,手掌冲着宋煜,“你先不要急着拒绝,就算你现在对我没有那种兴趣也没关系,我可以追你。”

    忽然间,宋煜将他宽大而干燥的手掌贴上了他的手。他的眼神也落到乐知时的双眼,那张英俊无比的脸神色平静。

    “怎么追?”他先是反问,然后继续说,“听说英国人很介意别人踏足自己的私人空间,所以你追求我的方式就是让我睡在你的床上?还是让我看到你光着上半身冲凉的样子,还是带我去看lgbt群体的彩虹游·行,得到点什么启示?”

    “乐知时。”他富有磁性的嗓音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,用十分确凿的语气断言,仿佛宣告某种判决,“这不叫追求,这叫引诱。”

    乐知时怔住,他有一瞬间错误地认为自己要发病了,否则他不会呼吸困难、发汗和心悸。

    他下意识说no,想要否认。但宋煜在他抽离手掌之前,弯曲了自己的手指,嵌进乐知时的指缝间,像咬合的齿轮那样。

    “你还不承认吗?鱼都已经咬住钩子了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乐知时疑惑地皱了皱眉,然后用英文说不可能,又像是很怕误解似的,对他要求,“你不要用比喻。”

    宋煜将那只与他十指相扣的手晃下来,很完整地回应乐知时之前说的每一句,“你不需要追我,因为我不打算拒绝你,我对你也有那种兴趣。”

    他挑了挑眉,“我喜欢你,明白了吗?”

    乐知时感觉自己要溺死在这片闪光的海里了。

    他后知后觉地感觉宋煜的拇指指腹在抚摩和揉搓他的手背皮肤,忽然间有些条件反射地抽出自己的手。身体里某根敏感的神经被宋煜撩动,他的脸涨得通红,手脚发软。

    “那现在……我们……”他有点手忙脚乱,好像刚刚那个坦率示爱的人并非自己。

    “如果再有搭讪的人过来。”宋煜勾起嘴角,“你可以告诉她,我们是一对。”

    一切像夏夜里的一场迷梦。乐知时在与钦慕对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顺利地得到了他,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。但因为他没有计划过追到之后要做些什么,所以比起表白,之后的一切他都显得很笨拙。

    他带着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线,看到沙滩上躺在一块儿接吻的同性恋人会紧张到同手同脚,不敢看宋煜,像是完成导游任务那样对他说“我带你去看白色悬崖”,然后逃跑似的骑上自己的单车。

    宋煜没有取笑他,很从容地跟随着乐知时去计划好的很多地方,他们一起看白色的断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艺术画廊,还有彩虹颜色的一幢幢楼。穿梭在这座充满艺术感的海滨小镇的大街小巷,在傍晚时分一起骑车回家。

    他们默契地没有把这段变化的关系告诉父母,因为这太脆弱了,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婴儿,需要襁褓的呵护。

    “joey,你的脸晒得好红。”olivia端着一大碗凯撒沙拉,“你应该戴上你的帽子出门。”

    乐知时支支吾吾地认同,然后闻着香味进了厨房,“这是给我做的是吗?”

    林蓉笑着说没错,“这是珍珠丸子,你应该会喜欢的。来,尝一个。”她用叉子叉起一颗喂给乐知时,他一口吞下去,才发现很烫,可又舍不得吐出来,就这么站在原地张着嘴吐出热气。

    看起来傻得可爱。宋煜走过去,倒了一杯冰水,递到乐知时手上,然后便独自上楼,换了件衣服。

    仅仅一顿晚饭的时间,乐知时就迷恋上了林蓉做的饭菜。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,“干脆把你送到叔叔家里好了。”

    乐奕笑着抿了一口白葡萄酒,“这个主意不错,老宋比我会教小孩。”

    “你少恭维我。”宋谨也喝了点酒,面色发红,“开这种玩笑,也不问问孩子愿不愿意。”

    “我愿意的。”乐知时很认真地点头,“真的可以吗?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哈最当真的就是他!”

    “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。”

    大人开着玩笑,乐知时却红着耳朵偷瞄宋煜,那才是勾走他的诱饵。

    那晚乐知时有些睡不着,他无比地想念一墙之隔的宋煜,尽管与他面对面的时间不过十个小时,但他感觉自己已经喜欢过他很多年、很多次了。

    原以为是十个小时太短,他体内兴奋的神经递质在作乱,时间一长或许就会好,但十天过去,三十天过去,这种感觉依旧深刻。

    宋煜将夏天结束后入学,学习他喜欢的地质学。所以乐知时想好好利用他来之不易的假期,在这些天里,他们一起去莎士比亚的故居地,去水上伯顿喂黑天鹅,去康沃尔郡的“伊甸园”,和他触摸古堡的砖石,在砖石上触碰和抚摩彼此的手指。

    他们牵手,乐知时会紧张地掌心冒汗,就像身体释放黏液企图与宋煜的手粘紧。他们拥抱,宋煜身上好闻的味道缠绕着他的思绪,他会无意识地用自己的额头去蹭宋煜的侧颈皮肤,忍住自己想要亲吻的心情。而宋煜的手掌会隔着布料缓慢地按压和摩挲他的肩胛骨,还有他的腰身,那种感觉极度难捱。

    晴朗的天气穿着泳裤在海边奔跑,下雨时衬衫外罩着透明雨衣,在弥漫大雾的牧场和他一起照看新生的小羊。

    盛夏蝉鸣狂躁的深夜,父母陷入睡眠,乐知时盘腿坐在床上,打开自己带来的盒子,翻看先前宋煜的信件,还有他曾经为了给宋煜写情书,摘抄的许多情诗。

    房间的门忽然被敲了敲,乐知时谨慎地问是谁。

    “我。”宋煜站在门口,“可以进去吗?”

    乐知时一听到他的声音,就傻傻说了当然。于是一进门的宋煜就看见他慌乱地抱着一个大盒子,最后自暴自弃地没有继续掩藏。

    宋煜朝他走过来,“这是什么?”他靠近一些,看得更仔细,“我的信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乐知时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宋煜站到他的床边,像个斯文的绅士那样低头看他,“为什么在现在看这些?”

    “想你。”乐知时很诚实,对他笑,“然后你就过来了。”

    宋煜捏了捏他的下巴,但没有进一步的动作。乐知时留恋他对自己身体任何一处的触碰,那是连锁反应,酥麻感从下巴传递到食指和脚尖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过来?”乐知时抓住了他离开的手,问他。

    宋煜的眼神望了望阳台外的夜色,又回到他发亮的双眼,“你想看星星吗?”

    他的邀请明明很寻常,但乐知时觉得格外浪漫,所以他欣然同意,套上衬衫随宋煜轻手轻脚下楼。两人躺在后院的草坪上,尖细的草叶磨蹭着乐知时的脸颊和脖子,就像宋煜触摸的感觉一样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