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一章 Yesterday(感谢“七灵呐”的盟主)-《龙族: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研究员们来了又走,走了又来,陆陆续续,研究室里没了人影,只剩下他和教授还有零,他刚把八百字作文写完,古希伯来语的文字含义相当丰富,就像是中国古代的文言文,一小段话就能表达很多意思,八百字作文看起来少,但非常难写,并不是什么轻松的工作。

    “呀,都到这个点了。”古德里安教授看了一眼腕表:“已经晚上10点钟了,今天就到此为止吧,要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,不要熬夜。”

    “去吃夜宵么教授?还有零,一起去吗?我请客。”路明非摸摸肚子。

    他又饿了,体测消耗了很多能量,他大约是7点过来的,晚饭就吃了一个汉堡,因为古德里安教授通知他晚餐不要吃太多。

    “还是我的宝贝明非爱我啊。”古德里安教授嘻嘻哈哈地说。

    零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三人离开研究室,古德里安教授刷卡关闭研究室的通行权限。

    他们坐电梯出去,图书馆的人星星点点,座位都空了出来。

    夜色笼罩校园,窗外的路灯亮着蛋白色的光,三人来到食堂的二楼,路明非点了烤串和啤酒,坐在餐位前,看烤串师傅拿着肉串在烤架上撒调料,听冒油的滋滋声,肥油滴落到果木炭上,火舌升腾,侍者送来冰镇啤酒。

    教授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说路明非再多选几门课,零则是悄悄吹了一整件德国进口的冰镇啤酒,一排排的空瓶子摆在她的桌面上。

    此时食堂里的人很少,二楼是点菜区域,算是高端餐厅,换在一般的大学里就是小炒的窗口,价格要贵上许多,所以大部分学生都只在一楼用餐,况且时间到了深夜,只有一些吃夜宵的男学生和约会的情侣。

    有人似乎是认出了路明非,他们壮着胆子走上前,想和路明非合影,还有一些是古德里安教授的学生,过来给这位老教授敬酒。

    一时间,他们这儿热闹起来,人渐渐聚集。

    古德里安教授又喝上头了,他脱下上身的衣服,拍起手,微醺着唱老歌,有背着吉他的学生坐下来为他伴奏,路明非在一旁拍手打节拍,零依旧没说话,一边喝酒一边撸串。

    “when    i    was    young    i'd    listen    to    the    radio    (当我是个孩童的时候,我经常收听广播)

    waiting    for    my    favorite    songs    (等待着我最喜爱的歌曲)

    when    they    played    i'd    sing    along,(当它们播放时我也随声附和)

    it    make    me    smile.(这让我感觉如此愉快)

    ...”

    《yesterday    once    more》,这首创作于1973年的金曲曾被无数歌手翻唱过,曾入围奥斯卡百年金曲。

    理查德·卡朋特和约翰·贝迪斯为回应七十年代早期的怀旧风创作了这首歌曲。

    这首夺金单曲在美国和英国两地都取得亚军的成绩,已成为永恒畅销单曲之一,很多人都听过这首歌,或者是父母放给他们听的,或者是学校的老师放给他们听的。

    路明非听着吉他手的旋律也感觉到某种熟悉感,似乎在哪儿听过。

    有人小声地附和古德里安教授的歌声,到了最高潮,很多人情不自禁地唱起来,变成了合唱。

    “every    sha    la    la    every    wo'wo    (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旋律)

    still    shines(至今仍在闪耀)

    every    shing-a-ling-a-ling    that    they're    starting    to    sing(每一个音符都跳跃起来)

    so    fine(如此美好)”

    路明非终于想起来了,初中时,那位年纪很大的英语女老师在早读课上放了这首歌,当时他正因为迟到在门口罚站,同学们在为英语艺术节的合唱做准备,这首歌就是被挑选的曲子。

    他隔着门听同学们唱歌,手里攥着婶婶放在桌上的10块钱早饭钱。

    那时候是冬天,天才蒙蒙亮,走廊里吹着冷风,他的手冻得发僵,没买早饭是为了把钱留着下午放学去网吧上网。

    教室里几个哥们对他比起大拇指,他不屑一顾地笑了一声,对着英语老师比了个倒拇指。

    他总是和班上的同学吹嘘他的考古爸妈,同学们都很羡慕他,倒不是羡慕他在国外的爸妈,而是羡慕他的自由自在,没有人管他,想迟到就迟到,放学了随便去哪儿玩,也不用非得跟着唱什么鸟语外国歌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