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天启七年七月二十四日,萧升和黄成玉达成了一致,两人代表各自的家族签订了一份协议,就是关于琉璃制品的售卖。 的确,在两人的商议之中,贸易的货物不仅仅是琉璃镜,其中还包括了墨镜,琉璃酒杯,琉璃油灯等等一些新奇的琉璃制品。 这些东西无一例外,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纯净透明,按照黄成玉的说法,这就象征着淡泊的君子之风。 如此值钱的“君子之风”萧升还是第一次听闻。 对于比预想的琉璃镜多出来的货物,让黄成玉非常的高兴, 这次回去之后,绝对可以受到族老的夸奖。 他们最基本的要求,只是获得琉璃宝镜的采购权而已。 但是,萧升给他的却是“北方地区代理权”,简单来说,就是整个北方琉璃镜以及其它从琉璃阁采购的琉璃制品,都会只供给黄家。 就算是八大晋商其它的七个来了,也只能从黄家采买,琉璃阁不会把东西再卖给第二个北方地区的家族。 黄成玉一下就看到了这所谓的“代理权”背后隐藏的财富。 自然度满心欢喜地答应下来,就算是知道这样做可能会得罪晋地其它的商人,也是无法拒绝如此大的利益。 不过,江南地区的代理权,萧升并没有给他们,而是说需要找一个江南的富户合作。 其实萧升并不想卖到江南,想要从那边运输银子过来,那指不定被某些权贵给扣下多少,而且太过扎眼。 萧升让晋商售卖,但最后到他这里的却不是银子,而是金条或者一些药材。 明朝的银子贵,现代银子价格便宜,金子很值钱。 而在这里,一两金子,只需要七八两银子就可以换到, 所以让黄成玉他们直接付给金子,不仅可以更加容易携带,也利润更大。 送走了黄成玉,萧升来到了放置那些识字又有家人的一批人所在的院子里。 此时他们换上了整洁的衣服,在相对暖和的屋子里,排列坐成了一圈,这是萧升安排的。 人不多,只有十七个人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