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一章 青梅竹马-《极光之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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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适的态度,和先前判若两人。
他和程诺,从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,算得上青梅竹马,又仅仅只是青梅竹马那么简单。
那时候两家的条件都很好,住的也很近。
宣适家在江边。
是一个超过五百平的复式空中别墅。
程诺家是一个独栋的别墅。
从价值上来说,两家的房子大差不差。
从居住的感官来讲,就天差地别。
程诺家,有花园,有泳池。
花园里养了各种小动物,不是常见的宠物,以冷血动物为主。
宣适家里除了一个从楼上房间直达楼下餐厅的滑梯,就什么都没有。
人可能都喜欢自己家里没有的。
宣适喜欢花园里的冷血动物,程诺喜欢宣适家的滑梯。
都属于那种连着玩一整天都不嫌累的。
两家大人一合计,干脆让两个小孩子有空就一起玩。
宣适那会儿已经快要十岁了,有点嫌弃比他小四岁的程诺。
十岁和六岁之间的代沟,怎么都比二十和十六要来的大。
很难有共同语言。
宣适的嫌弃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。
程诺性格好,长得又可爱。
宣适把她家院子里面各种冷血往她身上扔也好,放她帽子里也好,程诺总是好奇而又兴奋,完全不像一般的小女孩,不是找家长告状就是哭。
慢慢的,宣适也就一点都不嫌弃了,还主动承担起了辅导程诺幼小衔接课程的任务。
程诺什么都好,就学习是真的很糟糕。
任何一本幼小衔接的书,拿在手上就能睡着。
在宣适出现之前,她已经睡走了至少六个家教。
自从宣适出现,程诺就没有在辅导的时候睡着过。
她再也不看书,只盯着宣适看。
至于辅导效果……
≈没有辅导过……
宣适教了整整两个月,还没能让程诺记住abcd这四个字母,更不要说握笔和写名字。
想当年,他上幼小衔接的那会儿,一节课就记住了二十六个字母,三节课就能直接把这些字母写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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