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一章 青梅竹马-《极光之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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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宣适的态度,和先前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他和程诺,从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,算得上青梅竹马,又仅仅只是青梅竹马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那时候两家的条件都很好,住的也很近。

    宣适家在江边。

    是一个超过五百平的复式空中别墅。

    程诺家是一个独栋的别墅。

    从价值上来说,两家的房子大差不差。

    从居住的感官来讲,就天差地别。

    程诺家,有花园,有泳池。

    花园里养了各种小动物,不是常见的宠物,以冷血动物为主。

    宣适家里除了一个从楼上房间直达楼下餐厅的滑梯,就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人可能都喜欢自己家里没有的。

    宣适喜欢花园里的冷血动物,程诺喜欢宣适家的滑梯。

    都属于那种连着玩一整天都不嫌累的。

    两家大人一合计,干脆让两个小孩子有空就一起玩。

    宣适那会儿已经快要十岁了,有点嫌弃比他小四岁的程诺。

    十岁和六岁之间的代沟,怎么都比二十和十六要来的大。

    很难有共同语言。

    宣适的嫌弃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。

    程诺性格好,长得又可爱。

    宣适把她家院子里面各种冷血往她身上扔也好,放她帽子里也好,程诺总是好奇而又兴奋,完全不像一般的小女孩,不是找家长告状就是哭。

    慢慢的,宣适也就一点都不嫌弃了,还主动承担起了辅导程诺幼小衔接课程的任务。

    程诺什么都好,就学习是真的很糟糕。

    任何一本幼小衔接的书,拿在手上就能睡着。

    在宣适出现之前,她已经睡走了至少六个家教。

    自从宣适出现,程诺就没有在辅导的时候睡着过。

    她再也不看书,只盯着宣适看。

    至于辅导效果……

    ≈没有辅导过……

    宣适教了整整两个月,还没能让程诺记住abcd这四个字母,更不要说握笔和写名字。

    想当年,他上幼小衔接的那会儿,一节课就记住了二十六个字母,三节课就能直接把这些字母写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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