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贝伦斯?我好像知道这个人。” 维纳森又喝了一口黑姜啤酒,他略微皱了皱眉头,这股特殊烧喉的味道对他来说还有些过早。 “我之前在商品区肉类市场见过,他在考特曼大叔家肉店对面卖过鱼,是那种大马哈鱼,有多贵我不太清楚,或许考特曼大叔会知道。” “一个卖牛羊肉的屠夫,一个卖大马哈鱼的渔夫?两个会不会因为生意打起来?” 格罗佩斯用嘲讽式的调侃意味说道。 艾琳则看向了那份金黄软糯的土豆泥,她用调羹挖了一勺,凑近鼻子,只觉那土豆混合羊油的香味从鼻端钻入喉咙,滑进食道,顺入了胃部。 “他们应该不会因为生意打起来,贝伦斯老头还是挺神秘的一个人。” 密斯叉了一块糕羊肉,放入嘴中咀嚼,“我之前从他那里买过鱼,他卖得不算太贵,只收了我4便士。” 4便士的鱼还不算贵? 维纳森听完密斯的讲述,瞬间有了诸多思考,毕竟在这个时代里,4便士足够让贫民窟的五口之家撑过一天。 “是去年新年吃的那条鱼?”艾琳眉眸一转旋即问道。 “是的,那一条鱼至少价值8便士或8便士以上。” 总感觉密斯变得有钱,是我的错觉吗,还是说今天在回来的路上捡到了钱? 维纳森无声吐槽了密斯两句,他从那盘嫩豌豆炖羔羊肉的旁边,拿起一块染上了些许肉汁颜色的松软黑面包,放在嘴巴里细细嚼动。 混合着各种味道的黑面包,显然已经没有了之前难以下咽的糠感,他此刻的口腔中环绕着满是羔羊肉的淳厚和豌豆清甜。 “来,尝尝。”维纳森将口中的面包吞下,然后指着堆放在羔羊肉旁边剩下的黑面包,对艾琳和格罗佩斯道。 “味道相当不错。” 相比较格罗佩斯自己用手掰了一块塞进口中,艾琳则礼仪地拿起叉子,轻轻叉了一块,凑到嘴边,咬了一口。 黑面包吸满汤汁松软到像是蛋花糕,肉的浓香从里面弥漫散开,让她的唾沫疯狂分泌,三两下就把这块黑面包给吃完了。 “你们还可以再试一试嫩豌豆,特别是艾琳,应该会喜欢。” 密斯含笑着拿酒杯指向盘子里的绿色豌豆道。 他刚才已经尝过了味道,对于本身就调味料匮乏的家庭来说,一点小小的烹饪手法足够了!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