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7不名一骨(十六)-《一归》
第(3/3)页
这两位存在要去一个地方实在太容易了,以瞬息做万变,刹那间便到了一些人的面前。
而那些人得见面前的两位之后,瞬间脸色大变,统统跪地。
见到兽族那位他们倒有不跪的理由,可另一位来头着实太大,他们的面容千百年来流传于各种古籍之上,但凡有点学问的都识此人。
『你们掌管山海,当遵律而为,万物遵天之律,方成一界,万界遵天之律,才构其本,既是人族,当守人之律。律不成,万物皆毁。』
『我等受教了。』
『如此,那你们也当知道我来所为何事,此事必要有个结果。』
『我等愿付出性命。』
『你们几人怎比得上亿万生命,此事我已有结果,汝等一一记下。其一:不遵律者,舍其身份,山海易主。其二:穷凶极恶者,祸不及人,当诛。其三:怀有顾忌者,律生于心,当赏。其四:我代天所言,山海所犯罪行甚大,日后千年不再有半点机遇。其五:此乃我之惩罚,当年我聚灵气于山海,本是为兽族所备,后因事所弃,反倒误了大事,今日我撤下此法,汝等日后修行需更加努力,去吧。』
『是。』
『我再将山海聚灵之法送予你族,不知道此事是否可了?』
这几个惩罚确实没有偏袒,几乎绝了山海以后的未来,但对于那些胸无远志之人来说便什么都不是,要想成事的也不会留在这里。
『前辈所做的这些,我看用处…不大。』
『既如此,便说一说你的想法。』
『前辈见笑,即便山海换了主人,谁又能保证新主人会不会遵律,往日我百般忍让,才换来大祸,在此我为仅存的那些族类求一份律,但有冒犯者,绝不留情。』
『此事可允。如此是否了结?』
『前辈所允这一切,可以算是补偿,可我那数万万族类不能白死。我在此行一法,以示心中悲痛,不论结果如何,定当离去。』
『但知轻重便可,允。』
此法控天地之力,凝万万之魂,降下之际,取城中百万性命,本该持续百日,不过最后碍于逝去人数越不可控,仅过了七十日便提前罢手。
此事方了。
但,故事并没有结束。
…
…
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