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姜采薇逃难之时,便带着两个丫鬟一起,其中一个丫鬟卖身之后,运气不错,被主家许给了一个种佃田的穷书生。 丫鬟也算有情义,这才两三天时间,便立即带着相公,过来探望。 探望归探望,骂人就不对了。 徐牧突然想起,那位驴儿草书生的做派,读了圣贤书又如何,终归是读到了狗肚子里。 刚走出牛棚,徐牧还没开口。 没想到,正在说着话的姜采薇见着,便立即起身,匆匆打来了一盆井水。 “徐郎,洗脸。” 徐牧心底有些本能抗拒,又怕伤了小婢妻的心,只得点点头,捧起木盆里的井水,开始洗脸。 但这副光景,落到旁人眼里,可就有些不对了。 那位跟着来探亲的穷书生,叫尤文才,已经三十好几,考了十几年乡试,还是个老童生,最后迫于生计,只得一边读书,一边帮人种佃田。 “这位是徐郎君了吧?”尤文才语气愤愤。 一介读书人,取个婢妻,居然还不如一个棍夫。 但说归说,依着读书人手无缚鸡力的秉性,他是不敢对徐牧吼吼嚷嚷的。 “有礼。”徐牧淡淡回手。 “割了半斤好肉,打了一壶好酒,还请徐郎君不要嫌弃。”言语间,尤文才颇为得意。 这年头,能大口吃肉的人已经不多了。 当然,那所谓的半斤好肉,实则是捡来的死兔子,至于好酒,也不过买的散酿杂粮酒,用酒坛子重新装起来罢了。 徐牧微微一笑,没有答话。 “这几日,去帮了主家抄账,每日也有半钱银子。” “今日原本要与同窗聚在酒楼,但想着要来探望一趟,只得作罢。” 徐牧抬起头,有些可怜地看着面前的穷书生,若真是不差银子,为何还穿着一件洗掉了色的文士袍,招摇过市。 据说还是个考了十几年乡试的老童生。 那位嫁了穷书生的丫鬟,不敢开口,同样穿着打满补丁的罗裙,脆生生地站在姜采薇身边。 “徐、徐郎,奴家等会就下锅煮肉。”姜采薇急忙开口。 徐牧回过头,看着竹篮里,那只已经有些发臭的老兔子,心底突然有些不忍。 “这死兔子如何能吃!”司虎凑头过来,捏住了鼻子。 尤文才顿时脸色涨得通红,“这兔子,或是多日没洗澡了,死了也不让人安生。” “我出去打些酒菜。”徐牧抬起头,尽量让自己显得和善一些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