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朱雄英有点失望,可还是上前拉着舒宁在院子里玩儿了一会儿,还问她碗里的肉粥香不香。 舒宁也是个耿直孩子,居然直接用勺子挖了粥就往人嘴边送。 “小哥哥,你尝尝就知道了。” 爹娘说过,对人不可小气,大方的孩子才讨人喜欢。 还小哥哥? “丫头……” “欸,光曦,别管孩子的事,咱们喝咱们的。” 顾晨看得头皮直跳,当即就想要上前阻止自家闺女,却被朱标制止,拉着他喝起酒来。 “孩子而已,还不到七岁,没什么好避讳的。” 朱家的儿媳妇,大多都是从小培养,他就觉得顾家小丫头不错,长的好,看着性子也好。 如今皇家的姻缘,还是和各位勋贵家族联姻。 老朱虽然暂时还没有,定下皇子公主只能娶(嫁)普通人家的孩子,可顾晨是穿越的,他知道啊。 卧槽。 不愧是一家子土匪,现在还生出来了一个小土匪。 拿点好东西也就算了,还想把他家大白菜也搬走? 抓狂! “小哥哥,好吃吗?” 舒宁真诚地看着面前的客人,还掏出自己的小手绢,认认真真给他把嘴边的米汤擦干净。 上回在陈叔叔家里,人家陈弟弟就是这么对自己的,还说这是待客之道,所以她就记住了。 “好吃。” 朱雄英用力地点点头,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女娃怀里的肉粥。 “我还想吃,可以在吃几口么,那个黑乎乎的最好吃。” 什么叫黑乎乎的? 你个没见识的玩意儿,那是老子弄的皮蛋。 顾晨看着院子里,一口一口喂朱雄英吃粥的闺女。 那小子还笑的一脸灿烂,他更是莫名这小子面目狰狞。 奇怪,从前怎么没这感觉。 不行不行,自己一定要阻止这一切。 就算是皇太孙又能怎么样,那也不过是头种猪而已。 明天,就叫丈母娘回南昌,带着闺女回南昌。 惹不起,咱们还躲不起吗? “光曦,别看了,来喝酒。”朱标给他倒了盏酒,笑的格外灿烂:“还没谢谢你,雄英种痘成了,一生也不怕天花了。” 顾晨:“……” 我要早知道,我特么的…… 老朱也笑呵呵地点头道是,等暖身的羊肉锅子端上来,他就开始伸手大筷朵颐了起来。 还埋怨顾淮怎么没来,都没个能喝的和他喝两盅。 你说顾晨? 在老朱的眼里,这就是颗小趴菜,一坛子就能灌醉的那种。 吃饱喝足,也没看到啥好东西,老朱带着略微有些失望心情准备回宫,却见自家金孙满脸不舍。 朱雄英拉着舒宁的手,依依不舍地说下回还要来找她玩,并且还邀请她,去宫里头玩儿呢。 老朱见了又是一笑,低声和一旁的儿子道。 “雄英眼光好,随咱。” 第(1/3)页